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
 
发布时间:2008-07-22 来源:翻译中国 发布者:上海翻译公司


文学翻译的本质是什么,究竟应该怎样描述它的本质特征,至今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当前较为流行的说法是:文学翻译是一门艺术。那么,文学翻译果真是艺术吗?如果它是艺术,为什么它没有像其它艺术形式那样得到普遍的、持久的承认?如果它不是艺术,为什么人们给它冠以艺术的美名?如此追问下去,我们便会发现,求证这一命题并不那么简单。在翻译领域里,由于对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认识模糊,人们有时陷入重艺术轻语言,或者重语言轻艺术的倾向,造成翻译实践的随意性和翻译批评的极端化。本文拟对文学翻译的本质特征问题做初步探讨,同时求教于翻译界同行和前辈。


(一)

文学翻译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西方译论里。方罗马修辞学家西塞罗关于“演说家式的翻译”的主张对后世产生了较大影响。我国传统的翻译理论,并没有单独提出文学翻译的概念,尽管大诗人谢灵运、李白部曾涉足翻译活动,刘禹锡也曾有诗句:“勿谓翻译徒,不为文雅雄”。从汉未佛经译者的文、质之争,到严复的“信达雅”理论,都涉及文学翻译的本质问题,却没有旗帜鲜明地标举它的名目。也许先辈们要寻找一一种能涵盖一切的翻译原则,忽略了翻译的对象。在中外翻译史里,混淆翻译文体的现象很常见,讨论翻译时往往不加分类,不区别待遇,把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熔于一炉,甚至拿文学翻译的理论来对待一切文体。严复的“信达雅”理论,指导文学翻译实践最为贴切,严复却用来指导社会科学著作的翻译,还在“尔雅”上大做文章,岂不画蛇添足!这种误会在当代也不鲜见。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奈达一度认为翻译是科学也是艺术,后来又说翻译不是科学只是艺术,强调翻译才能是夭赋。他并没有把翻译分门别类。科技翻译机器人即将出世,哪里需要什么“天赋”。撼国翻译理论家沃尔夫拉姆·威尔斯在其《翻译学:问题与方法》一书中指出文学翻译的特殊性,却仍然把它和其它文体的翻译放在一起研究,试图建立包容一切文体的翻译学。俄国的翻译家们似乎明智一些,很早就分成语言学派和文艺学派,森严壁垒地相互对峙,但他们往往各自强调一个极端,甚至把语言和文学隔离起来。当然,这些现象与当时当地的译学风气或文化传统分不开,不能妄加批评。各国翻译家的理论无疑得到他们本国人的认同,在本国文坛上独领风骚,我们列举这些无非是指出人们以往在研究方法上的疏漏或者个性。


西方提出文学翻译的概念虽早,其界说却显出自发的天真。从西塞罗、贺拉斯到当代的列维、加切奇技泽,都强调文学翻译是一种文学创作,注重它的创造性,随意性,忽视它的局限性。我国提出文学翻译的概念较晚,但其内涵透视出自觉的严谨,有师法:“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享受。”(引自茅盾于1954年8月在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国翻译界对文学翻译的界定,注重传达原作的艺术意境,把读者的反映作为衡量翻译效果的依据,其审美原则与我国传统文论中的“意境说”一脉相传,并呼应清末马建忠的“善译说”。意境是文学作品通过形象描写表现出来的境界与情调,是作家审美理想的最高层次。要求译作传达原作的艺术意境,准确揭示了文学翻译的本质;让读者参与翻译活动,更把文学翻译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在接受美学理论尚未流行的五十年代,提出这样的见解尤为难得。


正确认识文学翻译的性质,就能让它和非文学翻译划清界限,名正言顺地显示自己的独立性和特殊性。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的区别,首先表现于对象·的不同。文学翻译的对象是文学作品,具体他说,就是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戏剧和影视作品。而非文学翻译的对象是文学作品以外的各种文体,如各种理论著作、学术著作、教科书、报刊政论作品、公文合同等等。其次表现于语言形式的不同文学翻译采用的是文学语言,而非文学翻译采用的是非文学语言。第三是翻译手段不同。文学翻译采用的是文学艺术手段,带有主体性、创造性,而非文学翻译采用的是技术性手段,有较强的可操纵性。鉴于文学翻译与非文学翻译的区别,我们对二者的要求也大不相同。如果说,我们要求非文学翻译要以明白畅达的合乎该文体习惯的语言准确地传达原作的内容,那么对于文学翻译,这样的要求就远远不够了,文学作品是用特殊的语言创造的艺术品,具有形象性,艺术性,体现看作家独特的艺术风格,并且具有能够引人入胜的艺术意境。所以,文学翻译要求译者具有作家的文学修养和表现力,以便在深刻理解原作,把握原作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把内容与形式浑然一体的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