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公证户口本翻译费重新收取 合理吗?
 
发布时间:2008-05-02 来源:翻译公司 发布者:上海翻译公司

  “因为原来公证过的证件已经过期,需要再办理,而原来已经翻译过的户口本在内容一点都没变的情况下,还要重新翻译并收费,合理吗?”网友胡先生近日遇到了这样的困惑。

  据胡先生介绍,因为他要出国,由于原先的户口本公证时间已经到期,他来到鹿城公证处重新办理户口本公正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鹿城公证处要求其重新办理对户口本的西班牙语翻译,胡先生认为户口本还是老的户口本,可以用原来的翻译,重新翻译收费不合情理,为此双方进行了理论,虽然最后在胡先生的坚持下,公证处最终没有收取此项费用,但是胡先生认为鹿城公证处这样做仍不妥当。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不同的翻译员翻译出来的语调、口气会不同,将会对其后期的签证造成影响。”鹿城公证处涉外受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这样解释,他认为出于保险起见,前来公证的人员最好进行重新翻译。 “第二次翻译从公信度、准确度来说,要保证公证权威,是很有必要的。”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金克明律师认为公证处这样操作看似不合理但合法,认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做法正确。但是也有的律师表达了不同的观点,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的陈一来律师认为鹿城公证处的这种做法有欠妥当,需要再加以考虑。

  此事到底合法不合法?合不合情理?记者为此采访了温州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的赵副处长,她这样解释:“在公证处办公证是按件收的,这里的费用包括翻译费等一系列的费用,她的收费标准也是按司法部以及省财政厅、司法厅的相关规定来收取的,对于胡先生的这种情况她认为造成的差别不会很大,应该可以放心。”赵副处长还表示,因为原先反映这个情况的人非常少,之后他们将引起重视,针对此事,他们会跟公证处进行沟通,商量以后碰到类似事情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