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法院为聋哑人提供手语翻译
 
发布时间:2008-04-10 来源:翻译公司 发布者:上海翻译公司

被告吴开华(右一)正在和翻译进行沟通

2月21日,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并为身为聋哑人的被告吴开华聘请了手语翻译,很好地保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刘兆学、陈兆玲之子刘明振系山东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2004年12月4日,刘明振请假回家,驾驶车主为吴开华的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平邑县赛博中学附近时,摔入平邑热电公司施工的沟内死亡。鉴于被告吴开华是聋哑人,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庭时,平邑县法院专门从平邑县聋哑学校聘请了两名手语翻译出庭为其提供帮助。